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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认定培训指南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2-23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培训试点工作。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培训工作旨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专业队伍;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先进、实用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我国家庭教育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和谐家庭建设。该培训在全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一、培训内容

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培训使用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编印的全国统一教材《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教材》(心理学与家庭教育、社会学与家庭教育、教育学与家庭教育以及家庭教育实际操作)。课程分为中级和高级两个部分。

二、申报条件

本培训分中级、高级两个级别。报名中级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1 年以上;报名高级课程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从事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2 年以上。招生对象为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服务机构、社区委员会、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咨询指导中心、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家庭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早教机构、幼儿园、大中小学、社区服务机构、保健教育服务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从事或有志从事家庭(亲子)教育指导职业的各界人士。

三、授课专家

授课教师均为心理学、社会学及教育学方面的专 家和教授以及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具体名单另行公布)。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学习效果。

四、权威认证

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后,由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共同颁发《 CETTIC 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培训证书》,该证书可以在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中国青少年研究网证书查询栏查验。

五、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每季度考一次。学员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可免费学习,免费参加下一次考试。

六、报名须知

填写《学籍登记表》;交 2 寸彩色照片 2 张, 1 寸彩色照片 4 张;交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工作证明各 1 份。 2008 1 27 日考试

七、外籍授课专家

      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天津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文道     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博士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陆士桢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学峰     中国儿童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儿童心理学博士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蒋惠芳     北京博雅心桥教育研究中心首席讲师、萨提亚综合治疗高级咨询师

陈振群     北大附中特级教师、高考大纲修订组成员、中国国家教材评审委员、北京市教育考试学院高中会考试题评价研究课题组成员

      清华大学副研究员

张梅玲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高洪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

王宝祥     著名教育学家、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班主任》杂志社法人代表、名誉主编

闵乐夫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主任、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学前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 0451-82434769     82434781

传真: 82434769

网址: http://www.hlj-psych.com( 黑龙江心理网)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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